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意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公司安字〔2024〕55号)收悉,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法人由“代五四”变更为“刘海旭”,其他内容不作改变。许可证编号为:陕环辐证[00111],有效期至2027年02月24日。

接到此批复后,请及时将变更情况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