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0日-2020年9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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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周至县农图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马召镇仁烟村现代化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0〕61号 | 2020年9月25日 |
2 | 周至县高老庄养殖专业合作社高老庄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0〕63号 | 2020年9月28日 |
3 | 西安城投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市雨污管网分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0〕64号 | 2020年9月28日 |
4 | 黄河水利委员会临潼黄河职工疗养院临潼黄河职工疗养院旧房提升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0〕67号 | 2020年10月14日 |
5 | 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陵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0〕69号 | 2020年10月14日 |
市环批复【2020】61号周至县马召镇仁烟村现代化养猪场建设项目.pdf
市环批复【2020】67号临潼黄河职工疗养员旧房提升改造升级项目报告书批复.pdf
市环批复【2020】69号高陵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报告书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