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固体函〔2021〕7号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我市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2家企业向我局提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转移具体明细见附件1)。经审核,我局同意移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请贵厅就是否同意接受该批次危险废物函告我局,并进一步核实接收单位是否具备接收处置能力以及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联系人:纪京新 电话:029-86787857
传 真:029-86787574 邮编:710007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附件: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明细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8日
附件
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明细
序号 | 申请单位 | 接受单位 | 转移种类 | 危废代码 | 数量(吨) | 有效期 | 检索编号 |
1. | 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湖北楚凯冶金有限公司 | 废铅蓄电池 | HW31(900-052-31) | 1000 | 2021.1.1— 2021.6.28 | 西危转出2021011 |
2. | 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湖北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废铅蓄电池 | HW31(900-052-31) | 6000 | 2021.1.1— 2021.6.28 | 西危转出2021012 |
3. | 陕西华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废铅蓄电池 | HW31(900-052-31) | 3000 | 2021.1.1— 2021.12.31 | 西危转出202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