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固体函〔2021〕5号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我市三星环新(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拟将收集的阳极清洗浆液HW09(900-007-09)200吨,分批次转移至贵省浙江顺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21年8月17日。
经审核,我局同意转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请贵厅就是否同意接受该批次危险废物函告我局,并进一步核实接收单位是否具备接收处置能力以及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联系人:纪京新 电话:029-86787857
传 真:029-86787574 邮编:710007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附件: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资料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4日